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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过期酸奶!超市三倍赔偿

2015/5/15 9:07:25 来源: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市民唐女士在自家楼下超市内购买了一些酸奶,因当时购买东西较多,并未留意酸奶袋上的生产日期。“孩子喝了后晚上拉肚子,一看酸奶袋上的生产日期发现已经过期5天了。”唐女士跟记者说。

  唐女士出示了在该超市的购物小票。记者看到,上面除其他生活用品外,唐女士共在该超市买了某品牌的黑枸杞酸牛奶五袋。而酸奶袋儿上注明生产日期是2015年4月20日,保质期15天。按照保质期推算,该袋装酸奶在2015年5月5日就已过期,而唐女士是在5月10日购买的酸奶,也就是在过期五天后才买的。唐女士称,这家超市是“五一”新开的,自己疏忽大意在购买的时候并未详细查看生产日期,就直接买回去了。

  根据唐女士反映的情况,随后记者来到该超市。据超市工作人员表示,进货时并未仔细查看保质日期。“我们也没注意这个酸奶已经过期了。该口味的酸奶我们会全部退回给进货商,同时给消费者也会予以赔偿。”

  记者从当地工商局了解到,食品安全法规定销售过期食品的经营户,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该超市应对唐女士进行三倍赔偿。”当地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将严查该超市进货台账,并对货架、仓库里的全部食品进行排查,按规定对该超市处以2000元罚款。同时,该工作人员也提醒消费者,若买到过期食品,要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投诉维权。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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