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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开展治理行动 小油坊整改仍不达标者一律取缔

2015/5/18 11:25:08 来源:南国早报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张若凡)5月15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全区深化治理食用植物油小作坊工作视频会议,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治理行动,严查使用发霉变质原料制油等行为。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对食用植物油小油坊的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销售、使用进行全链条的检查。

   散装食用植物油

   无标签不得上架销售

   食用植物油小油坊生产经营实施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原料采购台账、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与农业、工商等部门联合,对原料供应商进行监管,确保产品来源可追、去向可查、原料质量符合安全标准。严格规范食用植物油小油坊生产经营秩序,食用植物油小油坊必须备案,生产加工的食用植物油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上市销售(主要检验黄曲霉毒素B1及苯并芘等指标)。散装食用植物油无标签或标签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架销售。

   少数小作坊在生产上存在问题:使用发霉变质的花生原料,导致黄曲霉毒素B1超标;烘炒过程温度、时间控制不当,可能导致苯并[a]芘超标;浸出溶剂去除不彻底,会导致溶剂残留量超标。针对这些问题,监管部门将督促落实相关质量控制责任,确保生产的食用植物油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无证经营食用植物油

   全面清理取缔

   在食用植物油销售监管方面,监管部门也将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重点检查食用植物油原料、散装食用油的查验情况以及食用植物油标签标识查验情况等;全面清理取缔无证经营食用植物油的违法行为。

   以中央厨房、学校幼儿园食堂、大中型餐饮业为重点,全面排查餐饮业食用油隐患,检查是否有小作坊生产的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油的质量检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不合格产品

   采取各种措施整治

   对查出的掺杂掺假及不合格产品,监管部门将监督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停售、召回或就地销毁等措施。对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生产环境卫生条件差,提供不出产品合格证明的食用植物油小油坊,一律停产整顿;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产品质量合格、卫生条件符合要求的小油坊,一律予以取缔;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食用植物油小油坊,一律要求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备案要求的,一律予以取缔。

   监管部门还将加强支持引导,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和帮助一批小油坊加强管理和技术提升,规范小油坊的生产经营行为。通过出台法规、专项整治、规范管理、政策扶持等途径,采取堵疏结合的方式,逐步规范小油坊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行为。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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