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陕西省食药监局抽检11类食品 宝鸡一企业食用油致癌物超标

2015/5/28 12:26:33 来源:华商报

近日,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5年第1期食品安全抽检结果。

抽检范围涉及11类食品

省食药监局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食用油、肉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焙烤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豆制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11类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检出29批次不合格食品。

抽检不合格食品黑名单

宝鸡市三秦香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一级大豆油、浓香菜籽油;

宝鸡太白山美源果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秦美源牌猕猴桃果脯(蜜饯);

西安市周至天河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天歌牌3批次猕猴桃果干、2批次圣女果干;

西安琛源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秦芗浓牌猕猴桃果脯;

西安市思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思伟牌老陈醋、白酱油(酿造酱油);

西安市酿造有限公司紫燕食品分公司生产的紫燕牌3批次酱油;

西安德味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源牌黄豆酱油、酿造酱油;

西安市泰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米农牌豆香锅巴、麦香糕点、锅巴;

西安市莲湖区方欣炭市街副食品市场B区2排天源水产出售的海参,C区1排031号利平水产出售的田螺。

陕西秦食实业有限公司分装的秦食牌石榴软糕、石榴片;

陕西客又多商贸有限公司西安纺织城分店生产的锅巴、妙脆角;

陕西吉梦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曾氏薯条、麻辣味锅巴;

略阳县艾的森甜品屋生产的炸薯条;

2批次食用油苯并芘超标

苯并芘是一种致癌物,该项目超标与生产工艺有关,有些企业为了迎合市场对油脂香味的追求,采用极高的温度处理原料导致部分增香型油脂中苯并芘含量超标。根据我国《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规定,食用油中苯并芘含量的上限为10微克/千克。

此外,9批次水果制品二氧化硫残留和苯甲酸超标;7批次调味品质量不合格、添加剂超标;9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微生物超标、质量不合格、铝超标;2批次水产品污染物超标。

省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