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省食药监局转发食药监总局相关通知,要求开展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和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调查2015年1月1日前获得批准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和获得许可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主要内容包括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产品批准、生产、经营等情况。
通知要求,各级食药监部门应及时通知行政区域内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和生产企业,于2015年6月30日前按照网上填报信息系统的要求,逐项如实填写调查表。要以此次调查为契机,按照产品品种、生产企业类别,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监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