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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药监局下发通知:辣条生产必须取得许可

2015/6/10 11:54:34 来源:西安晚报

  辣条是一种十分常见的即食方便食品,近来这类食品多次被曝存在问题,家长们对辣条的安全非常担忧。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格加强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根据调味面制品,即辣条的产品特点和工艺要求,将其纳入“方便食品”实施许可。

  据悉,根据《通知》要求,没有按照调味面制品实施许可的企业,原则给予1至2年过渡期,在许可期满后予以调整。对新申请许可的调味面制品生产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实施许可;未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不得生产加工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展开清查摸底,对行政区域获证生产企业、小作坊和经营单位进行普查登记,健全监管档案。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市民一旦发现无证企业生产经营的“辣条”等调味面制品,可拨打全省统一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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