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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城区超市散装食品标示“模糊” 市民选购犯难

2015/6/13 15:19:28 来源:济宁晚报

干果、海鲜、糖果、腌菜……超市各类散装食品一应俱全,实惠的价格、干净的包装吸引了许多市民选购。近日,市民刘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2210000称,超市一些散装食品标签只标注了包装日期,并未标注生产日期,标示不全让消费者心里犯嘀咕。6月12日,记者走访城区多家超市发现,散装食品标示不全问题的确存在,多数超市将包装日期替代生产日期。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金宇路一家大型超市内看到,不管是干果零食,还是海鲜腌菜,该超市食品标签中均未标明生产日期,仅有花茶类商品标注了生产日期,多数散装食品都标注为包装日期。记者随手拿起一包净含量为0.292kg的花生零食发现,该商品标签标有包装日期、保质期、货号、单价与净含量,并未标注生产日期与配料表等必要信息。不仅如此,在该超市生肉区,一盒炖煮用的羊肉包装日期为2015年6月1日,保质期为2015年11月27日,从包装日期算起,该冷冻肉有近6个月的保质期,但未标注生产日期,让人难以推断食品新鲜度。“这个包装日期就是生产日期吧,我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对于散装食品生产日期被包装日期替代一事,市民王先生表示他没有特别留意过。不少与王先生看法一致的市民均表示,对于超市内在售的商品比较放心,在购买散装食品时只要在保质期内就不会过多关注其他信息。

但也有一些市民表示,这种“模糊”的标示让消费者购买时非常不放心。“我平常买东西都要看生产日期,有些食物虽然没有过保质期,但时间太长也会影响口感和其本身营养。现在很多超市的散装食物在标签上都没有生产日期,只是写了包装日期。包装时商品肯定已经生产出来了,如果时间近为什么不直接写生产日期?这样的食品我从来不买。”市民袁女士说。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从2004年起开始执行的 《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规定,出厂的散装食品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进行密封包装,并在标签上标明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包装规格。同时应附有检验合格证明。任何经营者不得经销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和标签内容不完整的散装食品。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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