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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组织开展进口婴幼儿奶粉专项检查

2015/6/24 16:13:33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浙江嘉兴检验检疫局于日前组织人员开展了辖区市售进口婴幼儿奶粉的专项检查,检查针对质检总局145号令《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嘉兴辖区销售婴幼儿乳品是否来自对华注册企业,外包装上是否如实标注注册编号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良好,抽样的开架婴幼儿乳品均来自具有资质的境外生产工厂,符合相关要求。下一步监管人员将对辖区内的大型商超开架销售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品、燕窝等商品进行进一步监督检查。

此外,嘉兴局严格口岸把关,加强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入境查验工作,对列入《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的产品,严格查验其是否由获得注册的企业生产,注册编号是否真实、准确。确保国内市场的进口食品符合国家规定,保障食品安全。

进口乳制品,特别是进口婴幼儿乳粉事关我国消费者和儿童健康成长,国家质检总局历来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监管。

一是完善进口乳制品检验检疫法规。自2012年以来先后出台总局145号令《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进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和四个配套规范性文件,完善了进口乳制品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体系。

二是严格输入国家或地区准入。根据质检总局145号令的要求,严格开展对输入乳制品国家或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疫病疫情防控体系的准入评估和检查,截至2014年底,34个国家或地区的乳制品获得准入。

三是严格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严格开展对输入乳制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体系进行评估和检查,截至2014年底,30个国家的1836家乳制品生产企业获得注册,其中包括18个国家的64个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获得注册。

四是严格进出口商备案管理。严格开展乳制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截至2014年,备案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口商206家。

五是严格口岸检验检疫。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进口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允许进口。

六是严格落实进口商责任。要求进口商在进口报检时须要提交检测报告,规定保质期不足三个月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进口,不得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奶粉,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国内加贴等。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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