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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暂未发现“僵尸肉” 但存在走私不合格肉行为

2015/7/17 9:23:12 来源:新快报

新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施行,以后买到问题产品至少可索赔千元

广州暂未发现“僵尸肉”,市民担心的“草莓、西洋菜、番薯叶能不能吃”的问题,相关部门也称检测无问题,可放心食用。新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今后商家售卖不合格食品,除了要赔偿购买价款,还面临至少1000元的惩罚性赔偿。昨日下午,由广州市人大主办的羊城论坛上,相关部门透露了上述信息。

■新快报记者 占文平

未见“僵尸肉” 但存在走私不合格肉行为

近段时间“僵尸肉”问题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国家也发文严查走私进口肉。论坛现场一位荔湾区街坊询问:广州市场到底有无流入“僵尸肉”?

广州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庞庆宁回应,报道出来后,公安、工商、农业、食药监部门都组织了清查,包括对餐馆、学校食堂、集体食堂、肉菜市场,还有一些冷库,最近都清查了一遍,到目前为止还未在广州的消费市场发现有这样的问题肉。但走私一些不合格肉品行为是存在的,从去年以来,在南沙、白云、萝岗也查处了900多吨不法渠道来源的问题肉品。

说到食品安全,市政协委员曾报春反映,她听很多人说广州的草莓很多都农药超标,最好不要吃;也有媒体现场求证,广州的西洋菜、番薯叶和通菜,还能吃吗?

对此,庞庆宁说,前段时间北京草莓农药残留问题报道出来后,食药监部门也及时抽查了广州地区草莓生产企业的田头企业。在抽查的企业中,这些草莓都是合格的。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则回应,通过这么多年的监测,西洋菜、通菜都是安全的。

卖过期食品将面临至少1000元赔偿

近年来网购蔚然兴起,新食品安全法对网购食品有何监管新要求呢?

广州市食药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建山介绍,根据新食品安全法,在网上经营食品的,经营者必须有相应的食品经营资质。同时规定经营的网站也要负有连带的责任。

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对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经营者可以给予惩罚性的赔偿。如果你卖了不合格的食品,消费者在要求你赔偿本身价款的同时,可以要求惩罚性地给予价款10倍的赔偿或者损失的3倍赔偿,最低的价款赔偿额不低于1000元,“如果我花了3元在网上买了一瓶饮料,喝了发现这瓶饮料是过期的或者是变质的,我可以要求这个经营者至少赔偿我1000元”。具体可以向网站反映,也可以向食药监等执法部门投诉,或者向消委会投诉。

■论坛现场

市民建议设立食品安全公布平台

广州的食品安全吗?昨日的论坛现场,官方公布了两组数据:一是去年广州食品整体检测合格率为96.4%;二是广州的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9.9%。

不过,现场市民似乎并不相信这个数据。首个发言的阿伯认为,广州食品并无官方宣传的那般安全,否则为什么那么多妈妈不买国产奶粉呢?

市食药监局一位负责人回应,奶粉尤其是婴幼儿奶粉在我国食品中是监管最严格的,尤其是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以广州市民吃得最多的燕塘和风行牛奶,企业是天天检、批批检,食药监部门是周周检,每个批次都进行检测。只要你们在有资质、信誉好的企业购买,应该是可以放心的。”

市政协委员曾报春也不“买账”,“一些知名大超市都屡次检出熟食不合格,但这么多年了,到底有多少超市挨罚呢?”

媒体评论员一鸣说,希望由人大督促政府成立一个食品安全公布平台,每个星期甚至每天告诉市民,今天抓了多少个食药品的犯罪嫌疑人,是什么内容的,当季的西瓜检测情况怎样……让市民每天可以拿着这个当宝典,决定买不买西瓜或者草莓。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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