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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窑湾检验检疫局退运处理朝鲜产饮用水

2015/8/5 9:04:43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近日,辽宁大窑湾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对一批产自朝鲜的天然苏打水(5760纸箱/17280美元)依法实施检验检疫,在对其标签检验时发现,该货物在境外已加贴的中文标签与标签备案系统中内容不一致,根据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的相关规定,需要在口岸进行标签整改合格后货物方能放行。经与货主沟通,其因标签整改成本原因,拒绝在口岸对货物标签进行整改,大窑湾局依法对上述货物做出退运处理。

   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沟通和交流的媒介之一。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标准GB7718-2011等法规对食品标签的内容版式以及加贴整改方式有明确的规定,大窑湾局将认真遵照上述法规,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地区: 中国 辽宁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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