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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一商贸有限公司因涉嫌经营假酒被处罚

2015/8/21 10:40:12 来源:新吉林网

   新吉林网讯  制造一瓶假高档酒,成本仅需数10元,但售价却高达上千元。近日,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经营假酒案,涉案单位敦化市天祥商贸有限公司因涉嫌经营假酒被处罚。

   今年3月19日,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到位于敦化市渤海街的小食品批发市场34号库,对正常营业的敦化市天祥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出示执法证件后的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的店面和仓库内有假冒的五粮液酒39%vol的2瓶、52%vol的2瓶、38%vol舍得酒4瓶。其中39%vol五粮液酒零售价是400元/瓶、52%vol五粮液酒零售价是450元/瓶、38%vol舍得酒零售价200元/瓶,经过调查了解并未产生销售。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敦化市天祥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假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50%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给予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商品39%vol五粮液酒2瓶、52%vol五粮液酒2瓶、38%vol舍得酒4瓶,货值共2500元;并处货值二倍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在此,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酒类经营者,要在正规渠道购进酒类,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否则将受到严厉的处罚。广大消费者也要在购买酒类时索要正规票据,以便出现问题时有据可循。

  (记者 陈志文 编辑 宋云霞)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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