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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在销售的牛肉汤中违法添加罂粟壳 店主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5/9/22 17:24:03 来源:中国法院网

被告人杨多文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在销售的牛肉汤中违法添加罂粟壳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杨多文,男,1957年6月12日出生,个体经营。

2013年4月3日,被告人杨多文在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常增路开设一家黄牛牛肉汤店,为提升汤料鲜味、增加销量,在制作牛肉汤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罂粟壳等物,供人食用。同月10日,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和南浔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在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时发现该情况,并当场扣押牛肉汤约15公斤、调味料1.06公斤、罂粟疑似物8个。经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测,被扣押的牛肉汤、调味料中均含有吗啡、罂粟碱、那可定、蒂巴因、可待因成分;疑似罂粟物系带种子和枝梗的罂粟壳,经南浔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认定,上述成份及物品均对人体健康有毒有害。

裁判结果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杨多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杨多文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判处被告人杨多文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上述判决已于2013年12月生效。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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