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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开展含铝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行动

2015/10/20 15:13:43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员 贾镕 为进一步规范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部署,凉山州于2015年7月至9月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突出检查重点,加大打击力度。检查重点为辖区内膨化食品、小麦粉及其制品生产企业、超市及加工经营馒头、花卷、包子、焙烤食品等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禁用含铝食品添加剂食品以及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细化检查内容,加强监管深度。检查辖区内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和餐饮单位是否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是否建立含铝食品添加剂销售台账和使用记录等方面,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和巡查频次,严格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添加剂购进、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情况。

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经营者不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严格依法查处。发现生产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含铝食品添加剂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的,含铝食品添加剂和相关产品一律下架退市,不得销售;此次共检查小麦粉生产企业3户、糕点生产企业16户、膨化食品生产企业2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81户、相关类型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256户,严查含铝添加剂使用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禁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及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共查处案件5件,处罚款2.10万元;当场处罚3件,罚款0.19万元。

四是以餐饮服务业“明厨亮灶”工程推进含铝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通过直观或视频方式将制作过程展示给消费者,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决杜绝含铝添加剂的非法添加行为。在开展整治活动的同时,加强焙烤食品、膨化食品、小麦粉制品的抽检力度,目前共抽检样品31批次,结果正在检验当中。

五是强化宣传教育,落实主体责任。通过QQ群信息发布、短信、电子宣传栏、印制《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等多种方式向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宣传,结合新《食品安全法》再次宣传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督促辖区内的含铝食品添加剂经营和使用者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者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行为,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促使从业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经营活动;同时,邀请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添加行为。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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