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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人员健康证过期 湘潭一家幼儿园被责令整改

2015/10/28 17:15:17 来源:湘潭晚报

幼儿园食堂的工作人员健康证过期、用于放置餐具消毒的消毒柜架子已经生锈。10月27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岳塘分局下摄司监管所透露,他们在“四查”中发现,岳塘区书院路1号附近一幼儿园食堂,因存在多类食品安全风险问题被责令整改。

根据201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下摄司监管所于近日给幼儿园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幼儿园限期整改。

据了解,新《食品安全法》与旧版《食品安全法》相比较,对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的经营主体,最低行政处罚由2000元提高到了50000元。

下摄司监管所执法人员提醒,幼儿园及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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