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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加强食用油及水产品安全监管

2015/10/29 10:32:52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本报讯 毛样生 孙赛平 记者吴雪 发自福建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油生产监管的通知》精神,结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期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情况及福建省实际,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文,要求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从加强食用油生产企业监管、加强水产品生产企业监管、加强问题样品生产企业跟踪检查等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食用油及水产品的生产监管工作。

在加强食用油生产企业监管方面:要求食用油生产企业针对可能存在的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B1、溶剂残留量超标和塑化剂污染等风险,加强原料把关,强化生产过程管控,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禁掺杂掺假、虚假标识,严禁滥用香精香料、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安全。

在加强水产品生产企业监管方面:近期国家监督抽检中,福建省个别企业生产的海米、虾仁等产品被检出不得使用的亚硫酸盐、柠檬黄、胭脂红等食品添加剂,主要原因是原料带入及生产过程违法添加。针对这一现象,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三个严格”,包括严格供应商管理;严格原料入厂查验,不得采购问题原料;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

在加强问题样品生产企业跟踪检查方面:在对抽检不合格企业依法查处的同时,监管部门要督促抽检不合格和监测问题样品生产企业彻查原因、限期整改、认真处置,并对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坚决遏制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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