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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注册 实行审评审批政策

2015/11/13 10:12:34 来源:三湘都市报

药品注册

实行审评审批政策

有些“救命药”买不到,部分仿制药疗效差,药物临床试验数据造假……为使这些涉及百姓用药安全及便利的问题得到解决,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12日发布《关于药品注册审评审批若干政策的公告》,并于当日起实施。

食药监总局药化注册司副司长李茂忠介绍,列入名单的品种,凡有证据证明该药品疗效不确切、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立即撤销药品批准文号。相关生产企业应及时开展相关产品再评价,并于3年内提交再评价结果;逾期未提交或未通过再评价的,撤销药品批准文号。仿制上述品种的注册申请,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不予批准。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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