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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仨部门联手 严防假羊肉上餐桌

2015/12/2 10:23:47 来源:齐鲁晚报

进入冬季,市民消费的羊肉更多,羊肉安全问题也备受关注。12月1日,记者从全市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打击专项行动动员会上了解到,为规范羊肉及其制品屠宰和生产经营行为,严防“假羊肉”流向餐桌,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畜牧兽医局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2016年2月29日,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打击”专项行动。

一旦涉嫌犯罪,一律移交公安机关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这次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打击”专项行动,为期3个月。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董叶茎告诉记者:“羊肉是我市老百姓主要食用的肉类之一,羊肉汤更是冬季人们喜爱的美味佳肴和地方特色美食,消费量和需求量非常大。当前羊肉、羊肉卷(片)、羊肉馅、羊肉丸子、所谓的混合羊肉、进口的羊肉及其制品,存在着”挂羊头卖狗肉“,掺假掺杂等突出问题,上半年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中就曾发现3起羊肉中检出亚硝酸盐的案件,安排部署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打击“专项行动,保障老百姓吃上放心羊肉。”     据悉,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畜牧兽医部门要对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等工作中发现的各类违法线索进行梳理,凡是涉嫌犯罪和违反《食品安全法》依法应予行政拘留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各级公安机关发现的不构成犯罪的食品安全违法线索,要及时移交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同时,畅通12331等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和企业内部人员举报,引导社会各方共同监督羊肉及其制品生产经营行为。  

三阶段部署,严防假羊肉流向餐桌  

记者获悉,这次专项行动从2015年12月1日开始,至2016年2月29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时间为12月1日-18日,主要是宣传发动和企业自查自纠;第二阶段时间为12月19日-2016年2月18日,集中开展检查、整治和打击;第三阶段为2月19日-29日,主要是进行评估、总结和通报。 

在枣庄市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打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记者注意到,屠宰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屠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病死、注水及注入其他物质羊等行为。生产加工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来源不明、病死畜禽肉等不合格肉品加工羊肉制品,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掺假掺杂或有毒有害羊肉制品等行为。食品流通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购进、储存和销售未经检疫、来源不明及掺假掺杂等不合格羊肉及其制品等行为。餐饮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羊肉及其制品,以其他肉类(含混合肉)冒充羊肉等行为。监督抽检重点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外包装粗糙或产品标示不清、直观判断符合假劣和有毒有害特征的羊肉及其产品开展抽样检测。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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