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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12月启用

2015/12/3 9:11:09 来源:国际商报

日前,记者从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了解到,连云港市将从12月1日起启用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该证由原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合并而成。原《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但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二证合一’后,能够进一步统一规范市场准入条件,细化经营范围,进一步保证食品安全。”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连云港市各县区换证工作已经准备就绪。

据悉,从今年10月1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正式施行。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据了解,目前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正等待江苏省通知安排。

购买食品改看“SC”

食品包装袋上印制的“QS”标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直被人们视为安全的象征。不过,随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陪伴人们多年的蓝色QS标志将逐渐隐退,最晚3年后就会完全退出市场,取而代之的是有“SC”标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编码。

“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包装上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有要求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字母‘SC’加上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完全可以满足识别、查询的要求。取消‘QS’标志有利于增强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工作人员说道。

带有“QS”标志的包装食品不会从市场上立刻消失,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要求,新获证及换证食品生产者,应在食品包装或标签上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再标注“QS”标志。食品生产者存有的带有“QS”标志的包装和标签,可以继续使用至2018年10月1日。使用原包装、标签、标志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可以继续销售,因此连云港市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要注意:今年10月1日以后,市场上带有“QS”标志老包装的食品和标有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食品会同时存在。

看“SC”编号查知食品种类

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与企业对应的唯一编码,能够实现食品的追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纳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符合条件的,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标注食品添加剂。“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编码由3位数字标识,第1位数字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识别码,阿拉伯数字‘1’代表食品、阿拉伯数字‘2’代表食品添加剂。第2、3位数字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编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工作人员介绍。其中食品类别编号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所列食品类别顺序依次标识。需要注意的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一经确定便不再改变,以后申请许可延续及变更时,许可证书编号也不再改变。

“一品一证”变“一企一证”

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改“一品一证”为“一企一证”。比如,一家企业既生产卤鸭脖又生产卤豆干,就必须取得肉制品和豆制品两张许可证,而新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要求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对具有生产场所和设备设施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仅发放一张食品生产许可证。此外,食品生产许可证书有效期由原来的3年有效期限延长至5年。

为了保证许可工作的平稳过渡,新规要求,食品包括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在新《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的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持有旧版证书的食品生产者需要变更或者延续许可,可以提前申请换发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持有多张旧版生产许可证的,按照“一企一证”的原则,可以一并申请,换发一张新证。也可以分批换发,具体是第一批换发一张新证后,其它旧版证书可以陆续在已换发的新证上通过“变更许可事项”的方式予以换发。换发新证后,持有的原许可证予以注销。新证书副本上应当一一标注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郝金宝)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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