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黑心老板保健品中加“禁品” 警方跨省捣毁窝点(2)

2015/12/17 11:26:46 来源:扬州晚报

C销至扬州

下线归案,跨省捣毁生产窝点

之所以能把这些“毒保健品”销售到扬州,经销商刘某“功不可没”。

刘某今年32岁,河南信阳人,是一家计算机公司的老板,兼做广告策划。2010年,彭某在郑州一次药交会上认识了刘某,双方一拍即合。

和彭某的其他经销商不同,刘某的销售手段是撒网坐等“鱼”上钩,即在网上发布保健品广告,宣称保健品效果好、见效快。在这种销售模式下,刘某渐渐成为彭某公司的“金牌销售商”,至案发时,他的下线代理商达300多个。其中,盐城籍女子许某是他在扬州地区的下线代理商。

2011年上半年起,许某在广陵区某医药商场租用专柜,销售“毒保健品”。2013年6月,广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到这家医药商场例行检查,查出许某销售的降糖胶囊中含有格列本脲、盐酸苯乙双胍、盐酸二甲双胍等物质。当天,“毒保健品”下架。此后,许某逃到苏州,继续购进“毒保健品”,并通过电话联系、物流发货等方式暗中销售。

2014年2月19日,侦查员赶至苏州成功抓获许某。经审讯,许某供出其上线经销商刘某等人。

掌握线索后,广陵警方对刘某等人展开调查。2014年9月23日至2014年10月14日,办案人员赶赴河南郑州等地,在当地警方协助下,老彭、彭某、刘某等人先后被抓或投案。

D法院判决

销售2960万元,主犯获刑14年

经查,至案发时,彭某生产的“毒保健品”共包括:东太牌(九味草堂)天桑胶囊、苦瓜黄精胶囊、五行化糖胶囊、乐压平雅泰胶囊、九味草糖、果蔬胰糖等等。这些保健品全是冒用其他企业的包装,虽然名称不一、包装不同,但里面的胶囊都是相同的。对外都宣称,具有辅助降糖降压等功效。经检测,这些保健品中均检出格列本脲、盐酸苯乙双胍、马来酸罗格列酮、盐酸二甲双胍等“禁品”。据了解,涉案的“毒保健品”主要销往华北、东北地区。

去年11月,许某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广陵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8月,彭某等6人在广陵区法院同堂受审,另外3名涉案经销商被另案处理。昨天,广陵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4年,涉案“毒保健品”的销售金额达2960余万元。法院认为,彭某等6人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彭某系主犯,有自首等情节,依法判处6人有期徒刑14年至4年不等,并处罚金4000万元至30万元不等。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