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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洸河路一超市售卖假酒被查 店员称不知情

2015/12/18 9:50:43 来源:济宁新闻网

假酒的危害大家都不陌生,不光损害喝酒者的身体健康,也给正常的酒类消费市场带来了损害,然而一些超市或商铺售卖假酒的行为却是屡禁不止。

14日上午,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洸河路一家超市内销售的白酒有异常。执法人员进入超市内看到,市民举报的某品牌白酒公然摆在柜面前销售,执法人员向店内人员索要查看进货渠道凭证时,对方却拿不出来。

执法人员和白酒厂家打假人员现场鉴定这些白酒为假冒产品,当询问供货商信息时,店内工作人员却说没有对方的联系方式,而自己根本不知道那是假酒。

随后,执法人员给其开具了行政处罚文书,将这些假冒白酒依法查处没收,然而执法人员多次与店内工作人员沟通,却始终未获得供货商的有关信息。《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假冒方式多样 谨慎注重细节

据了解,当前不少假酒经销商已将农村小超市、商店作为重点推销对象,在暴利面前,一些超市业主不惜以身试法,从外地购进价值几元一瓶的假酒,高价出售给消费者,而农村消费者对假酒识别能力不高,又贪图实惠,使得假酒销售在广大农村有了“一席之地”。

除了冒牌伪造外,一些不法分子还采取浑水摸鱼,玩文字游戏的手段欺骗消费者,这种现象红酒居多。这是我们栏目曾报道过的问题红酒,有的是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有的是瓶装红酒的成分和外包装上标注的配料不相符,还有是生产许可证信息查询不到。

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春节就要来临了,到时不少人都要购买各种酒水走亲访友,市民在购买酒水时,要到具备营业执照,信誉较好的超市、商场或厂家指定经销点购买白酒,不要图便宜购买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的白酒。再者,在买白酒时一定要认真综合审视该酒的商标名称、图案、酒瓶、合格证等方面的情况。

律师杨力:食品安全法,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给予十倍赔偿,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也为了打击坑害群众的违法行为,顾客在买酒时,应当索取发票,注明品种、度数等内容,如果发现是假酒、或者过期、变质、有异物等,也可以以发票、酒瓶、酒箱、酒盒包装以及喝剩的酒为证据,向食药局举报要求处罚,也可以起诉要求十倍赔偿,如果假冒伪劣酒的销售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可以要求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孙灵猛)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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