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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药监局发布抽检信息:白酒中查出氰化物超标

2015/12/25 9:58:58 来源:新安晚报

新安晚报讯省食药监局日前发布今年第2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称,近期在抽检的13类食品124批次样品中,发现3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生鱼、姜糖片和白酒。

本次抽检的品种中,水产品及水产制品、水果及其制品、酒类各有1批次样品不合格。分别是巢湖经济开发区今之惠超市紫金华府店经销的生鱼(淡水鱼),被检出了孔雀石绿;合肥市果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姜糖片(生产日期/批号:2015/8/21)二氧化硫超标;安徽皖宝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徽鸿白酒(460ml/瓶,46%vol,生产日期/批号:2014-12-11)被检出氰化物超标。

省食药监局专家指出,孔雀石绿是人工合成的有机化合物,在水产养殖中曾被广泛用作消毒、杀菌。但孔雀石绿及其代谢产物具有高毒性、高残留等副作用。2002年,我国将孔雀石绿列入食用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禁止使用。 而二氧化硫在食品中不仅有防腐的作用,还可用来为食品漂白。长期小剂量摄入过量的二氧化硫,经口摄入会引起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氰化物则是有毒有害物质,白酒氰化物含量标准是小于等于8毫克/升。但皖宝酒业被检产品氰化物含量是17.6毫克/升。氰化物轻度中毒者会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重则呼吸困难甚至死亡。

目前,省食药监局已将不合格产品的具体信息公示在其官方网站上。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合肥、阜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按照《食品安全法》,责令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对相关生产经营者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省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  刘旸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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