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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男子工业盐充当食用盐销售 获刑并处罚金

2015/12/29 16:19:30 来源:三峡商报

记者昨日获悉,12月23日,远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盐违法犯罪案件,据悉,本案是远安县第一个因涉盐违法被判刑的经销商。

据介绍,今年7月远安县盐务管理局接群众举报:钱某经营的超市涉嫌经营销售假食盐。经调查得知,钱某在利益驱使下,违背“国家对食盐实行专营管理”的规定,从当阳市私盐贩子张某、祝某手中购进假冒食盐,在偏远山区兜售。

钱某在缺碘地区,以不含碘工业盐充当食用盐销售,其行为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目前,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七万元。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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