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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食品售卖商家将由食药监部门一家监管

2016/1/11 9:43:30 来源:洛阳晚报

手机一点,网上订餐,无论是炒菜、火锅、零食、饮料,在几十分钟内都会被送货上门。

网上食品外卖的繁荣和问题并存。新“食品安全法”和《河南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目前已实施,都对网上外卖、订餐进行了约束。我市此类市场现状如何?各项法规的实施效果如何?记者进行了采访。

订餐网店多起来,新法律、法规明文约束

这两年,通过各类手机APP、卡片小广告的传播,网上订餐、外卖已经悄然影响了不少人的生活。

网上订餐、外卖有多火?有几个数据可供参考。《洛阳晚报》记者在一家网上订餐、外卖的平台网站上搜索“洛阳日报报业集团”后,网站立刻显示,在记者所处位置的周边,有98个提供网上外卖服务的商家。这个数字还不是最高的,在有些商场周边,这样的商家能达到188家。

网上订餐、外卖行业的“爆炸式”发展,也引起了相关监管部门的重视。去年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开始实施,给网上订餐、外卖的商家戴上了“金箍”,该法明确规定,“在网上售卖食品的商户,必须在经营平台处进行实名登记,还要提供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供审查”。

在刚刚实施的《河南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食品经营者想要通过网络经营的,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时,要注明通过网上经营,还应当提交网店链接地址、食品经营流程等材料”。

商家无实体店,消费者维权“没地儿说理”

不久前,记者在几家网上订餐、外卖网站上看到,不少商家都公布了自己的地址、食品照片、营业执照和各类许可证,但不少正在营业的商家此类信息的公示栏显示“暂未上传”。

此外,一些商家的地址是居民小区,没有具体的楼栋和门牌号码;还有一些商家仅仅发布了食品的照片、价格和订餐电话。

记者与几家没有公示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的商家联系时,对方有的表示“手续正在办”,有的称他们做的是“家庭厨房”,不像饭店,“所以不需要这些手续”。

“我一直没特别注意许可证的事儿,对这方面的政策也不了解。”市民徐先生住在老城区,在涧西区上班,中午他一般都不回家。除了“吃食堂”,他偶尔也会在网上订外卖。

“我从来不在网上买外卖,因为很多商家手续不全,他们生产食品的环境条件很难达到要求,吃了不放心。”市民郭先生说,他在西工区经营一家饭店,他认为,一些无证经营的网上订餐、外卖商家对实体饭店来说,是“不公平竞争”。

去年夏天,市民康先生曾通过微信买了一百多元小龙虾。可等收到货时,他发现小龙虾的个头不如商家宣传的大,而且看起来也很不新鲜。

“因为小龙虾是在网上买的,他们的微博上也没有具体的地址,我通过微信跟他们交涉不成,但又不知道该去哪儿找他们维权。”康先生说,不久之后,这家外卖小龙虾的微信网店就停止营业,再也无法联系到了。

机构整合,监管将更加高效

根据新制定实施的法律、法规,网上订餐、外卖的商家必须有营业执照,还要有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件,但由于这类的商家不少是“家庭厨房”,加上一些市民不了解法律、法规,职能部门在对网上订餐、外卖的商家进行监管时遇到不少难题。

“以前,售卖食品的商家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多家单位管理;现在,我们正在进行机构整合改革,将来这些商家由食药监局一家监管,监管将更直接、更高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还说,目前,全省机构整合改革已接近尾声,《河南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实施,食品流通许可证与餐饮服务许可证“两证合一”已启动,网上外卖市场会越来越规范。

不过,由于“家庭厨房”式的商家比较“隐蔽”,所以监管部门希望消费者也能增强法律意识,保留相关消费凭证,发现这类商家无证、无照经营或未在订餐平台网站公示证件、信息时以及网上订餐遇到问题后,都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热线12331。(洛阳晚报记者 郭秩铭 通讯员 李玮)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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