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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 13类农产品销售关健靠监督

2016/1/12 9:32:46 来源:兰州日报

从今年3月1日开始,13类食用农产品将被禁止进入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销售,这是日前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的。

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安法”,很显然,食药监管总局颁发的这一《管理办法》是与最严《食品安全法》对接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筑起的一道市场“防火墙”,力图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农产品挡在市场大门之外,以保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值得点赞。

根据该《管理办法》规定,禁止进入市场销售的13类食用农产品包括: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和剧毒、高毒农药的农产品;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超标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等。

由此可见,这13类禁销农产品面广量大,无孔不入,不仅大量存在于农产品批发与农贸市场,而且泛滥于自发形成的“街边市场”,监管难度极大,《管理办法》要落地生根,彻底根除禁销农产品流入餐桌,不留死角和“漏网之鱼”,需要做到三管齐下。

一是监督全覆盖。政府监管部门首先要勤政,主动“沉”下市场、下到一线,强化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能坐在办公室里喝茶聊天,悠哉悠哉,坐等举报。其次要创新管理思路,发动群众参与监督。面对庞大的市场,靠政府一双眼睛紧盯显然力不从心,难免挂一漏万,充分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全方位监督的天网,“问题”农产品势必无所遁形,难藏形迹。

二是检测全覆盖。让有毒有害农产品“显形”,主要依靠技术手段,而目前现状是检测手段比较落后,除大型批发市场配备有检验设备外,星罗棋布的农贸市场基本为零。再就是对农副产品的质量检验只是抽样检测。检测全覆盖的基本要求应是对所有农产品交易市场全部配备专业检验设备及人员,其次是对所有农产品实行无一漏挂的质量及安全检测,这么做会明显增加工作量及成本,但能最大程度地保障食品安全。检测全覆盖不只是批发市场经营者的事,政府在强化监管的同时,应积极支持经营商做好工作,为他们排忧解难。

三是从源头防范。流通环节阻击“问题”农产品是主战场,但尚需将“防线”前推,未雨绸缪,从源头上进行遏制。譬如剧毒、高毒农药禁止用于农作物,国家早就规定,有些剧毒农药早被禁止生产,但至今市场上仍有销售,足以佐证监管不力,需对农药生产与销售环节进行整顿,凡属违禁农药一律依法取缔,合法销售的农药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包括实名购药、农药流向的详细台账等以备查。做好源头防范的功课,就能有效防止有毒有害农产品进入流通市场。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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