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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围绕酒类、肉制品等节日消费重点食品开展监督抽检

2016/2/1 8:57:03 来源:多彩贵州网

“春节”临近,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近日,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省范围开展“春节”期间食品生产环节专项监督抽检和检查。

重点围绕乳制品、酒类、饮料、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节日消费重点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共抽检食品551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5批次,分别为酒类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不合格;食醋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超标。现公告如下:

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食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标称铜仁市碧江区红星酒厂生产的包谷酒51%vol检出酒精度不达标;标称铜仁市万山区谢桥唐家寨酒厂生产的包谷酒54%vol检出酒精度超标;标称贵州天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醋(酱尚煌)酿造食醋、黔西县谷里镇和谐酿造厂生产的谷里醋(纯粮酿造)、安顺百花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酿造食醋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食药监管局要求生产单位所在地贵阳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要求上述市(州)食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食品的单位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省食药监管理局还组织对部分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了贵阳三联乳业有限公司、贵州五福坊食品有限公司、贵阳高新惠诚食品有限公司、贵州轩皇酒品有限公司、贵州贵酒有限责任公司、贵阳远超炒货有限公司、贵州金杨油脂有限公司、贵州夜郎蜂业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好一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等食品生产企业。检查中,未发现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及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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