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制售河豚鱼 龙岩2餐饮店被查处

2016/2/1 15:08:08 来源:台海网

春节将近,从上月中旬起,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新罗区内餐饮业,进行为期3个月的专项检查整治。在近日进行的酒店专项检查时,新罗区2家餐饮店因制售河豚鱼被查处。

现场,这两家餐饮店有鲜活河豚鱼114条,约60斤重,准备做成菜品销售。执法人员当即对河豚鱼就地封存,并对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教育,责令其停止河豚鱼的烹煮售卖,并对其违法行为立案。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龙岩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负责人介绍,河豚鱼属于国家级“禁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龙岩严禁任何餐饮单位制售河豚鱼及其制品,对于违法餐饮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罚;对造成严重中毒事故的,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提醒市民,一旦发现违法经营河豚鱼的,可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