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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两证合一”

2016/2/24 8:45:39 来源:长江商报

已发放70多张,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将逐步退出

本报讯(记者 刘迅 通讯员 潘露)以前,想在汉开餐馆,要先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卖副食,要先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但从今年1月28日起,武汉实行“两证合一”,统一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目前已有70多商户申领了新证,已发老证将陆续告别历史舞台。

2014年,武汉市食药监管部门曾在全国率先发放“混搭”许可证,对兼具餐饮服务、食品流通等混合业态的食品经营行为进行界定和细分,按照主营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并按主营和兼营分别标注许可项目。

而从今年1月28日起,经营者再不用分别标注自己主营、兼营项目了。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处调研员郭仰斌介绍,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要求,今后对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的经营者,不再分别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而是统一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从而有效解决餐饮服务、食品流通、保健品经营销售等混合业态界限划分不清等问题。

与旧的“两证”相比,新证有效期由3年调整为5年,为企业减轻了换证负担。同时,消除了食品经营许可盲区,将网络经营和自动售货机售卖也纳入了许可证许可范围。并新增了日常监管机构、新监管人、投诉举报电话、许可证发证机关和签发人等内容,明确许可和监管责任。此外,许可证上新添了二维码标识,消费者通过手机扫描,即可查询食品经营单位信息,识别证书的真伪。武汉市食药监局将严格规范许可证审批条件,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和单位食堂等审查,从源头把控食品安全。

据了解,原有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老商户的旧证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到期之后则需更换《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新申请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的,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此外,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以及销售食用农产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的,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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