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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礼盒内外生产日期相差两年 商家承诺按支付价10倍赔偿

2016/2/29 11:10:20 来源:银川晚报

人的出生日期只有一个,产品和人一样,应该也只有一个生产日期,但近日市民田先生反映,他年前购买的米伴侣礼盒,竟有两个生产日期,而且两个日期相差近两年。“米的保质期是18个月,如果按照袋子上的生产日期算都已经过期了。”

田先生告诉记者,他家住在内蒙古阿拉善,年前来银川探亲。“走亲访友总不能空着手去,我就在凤凰南街一家五朵梅食品直营店里买了10盒米伴侣礼盒,花了约800元钱。”

过年期间礼品陆陆续续被送出,“我给一个亲戚送去后,人家觉得不错,当时就拆开包装了,结果发现袋子上和包装盒的日期不符。”田先生说,外包装盒子上的日期是2016年1月15日,里面装着7袋米伴侣,其中有5袋日期是2014年3月26日。“产品包装上标注的保质期是18个月。若按包装袋上的日期,这5袋米岂不是已经过期了。”田先生怀疑,商家把过期产品换个包装继续售卖,“我现在发现的就这一盒,其他该送的都送出去了,若也是生产日期不同,这个礼送得也太丢人了。”

事后,田先生找到商家讨说法,对方称年后为他解决此事。年后,田先生再次找到商家,对方提出给田先生换货。“他们这个解决方法我觉得太敷衍了。”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田先生拨打了本报热线。

随后,记者来到凤凰南街五朵梅食品直营店了解情况,该店一位王姓负责人称,田先生当天来店里购买10盒米伴侣礼盒,工作人员开始只找到9盒,随后又匆匆忙忙地从店里其他位置凑出来1盒,而这1盒正好是超市没卖掉退回来的。“所以田先生购买的10盒米伴侣只有这1盒有问题。我们会按相关法律规定的支付价10倍赔偿。”王姓负责人说。本报记者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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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法》,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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