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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东山县出台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管理办法

2016/3/6 12:10:27 来源:中国网

为切实加强全县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有效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责任,严控群体性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东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东山县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规定5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聚餐活动举办者或受聘厨师应于活动举办前5个工作日内,将聚餐活动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原料来源和菜肴清单等内容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告。村(社区)接到报告后,应派本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等对聚餐场所卫生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及时报告所在镇人民政府和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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