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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农产品上市前出具产地证明 实现安全监管可追溯

2016/3/11 11:16:33 来源:三秦都市报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力争5年内所有“菜篮子”大县创建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所有农业大县达到省级安全县标准。

高毒农药要定点经营实名购买

记者了解到,我省将从源头上进行管控,“治土、治水、治肥、治药、治添加剂”,防止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和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推广绿色防控、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做到控肥控药控添加剂。

省农业厅厅长白宜勤说,今年种植业将重点解决好菜果茶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问题,积极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制销售。畜牧业重点抓好“瘦肉精”、兽用抗菌药整治,严格执行兽药处方制度,有效解决滥用抗生素问题,同时要从严执行定点屠宰准入制度,严防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畜禽行为。果业重点解决好生产环节非法使用膨大剂、着色剂的问题,以及收贮运环节滥用保鲜剂、防腐剂和非法添加剂行为。

农产品上市前要出具产地证明

省农业厅总经济师陈文介绍说,通过建设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将投入产品监管、质量安全检测、追溯、“三品一标”认证统一纳入到质量安全综合平台管理。凡是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产品都要进入平台管理。省级的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凡生产鲜活农产品的,都要纳入追溯平台管理。尽快实现省、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机制的建立,大量的农产品尤其是销往异地的农产品在出去的时候,必须开具其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标准的证明性文件,以备销地查验。为了促进农产品生产与市场销售的有效衔接,省农业厅出台了《陕西省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管理办法》,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对其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在产品上市前,出具产地证明。(记者王嘉)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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