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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6根过期热狗肠 天津消费者告沃尔玛

2016/3/15 9:49:03 来源:城市快报

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 高丽红 市民孟先生在和平区沃尔玛超市花6元钱买了六根热狗肠,买后发现过了保质期。孟先生为此将超市告上法庭。

日前,和平区法院一审宣判,适用《食品安全法》规定,判决被告超市退还孟先生货款,并赔偿孟先生1000元,与此同时,孟先生也应将六根过期热狗肠退还给超市。明天是消费者权益日,和平区法院希望借此案提醒市民,一旦买到过期食品,应注意收集并保留证据。

消费者:和平区沃尔玛买到6跟过期热狗肠

2015年12月25日,38岁的孟先生到和平区沃尔玛超市购物,其间买了雨润牌玉米热狗肠六根,单价一元。买后发现,这些热狗肠的生产日期为2015年9月18日,保质期为90天,也就是说,到他购买时,这些肠已经过期。孟先生为此将超市所在的企业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货款及支付十倍赔偿。

资料图

孟先生向法院提交了所购热狗肠实物、购物小票及现场照片,作为证据。被告答辩状中对购物小票与涉案食品的关联性提出异议,但未提交相反的证据予以证实,庭审质证过程中,被告对前述证据表示均无异议。法院确认原被告之间存在买卖关系。

一审判决:超市赔偿1000元,消费者退还热狗肠

和平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退还原告孟先生货款6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孟先生1000元;孟先生退还被告雨润牌玉米热狗肠6根。和平区沃尔玛

法院:超市买到假货可假一赔十

和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购买的雨润牌玉米热狗肠,已超过保质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被告作为一家大型零售企业,对于已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仍然上架销售,违反前述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故原告要求被告退还货款及支付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法律链接:

据了解,天津大型超市、商场消费者权益案也相对较多,且呈上升趋势。法官提醒消费者:一旦发现购买的食品过期要维权,需要保留过期食品、购物小票、现场照片等证据来证明购买食品的事实,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下规定要记清: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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