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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乡7家餐饮单位被检出原料菜品不合格

2016/3/28 8:39:50 来源:大众网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获悉,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抽检结果已公布,此次抽检共抽检样品2192批次,检出159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金乡县金乡街道兄弟俩土豆粉店、金乡县金乡街道四叶草米线馆、金乡县金乡街道春谷粥铺、金乡县金乡街道殷庄解家煎包店、金乡县金乡街道李伟甏肉干饭店、金乡县金乡街道粥天粥地饭店、金乡县金乡街道昊南甏肉米饭店等7家餐饮单位被检出原料菜品不合格。

此次抽检抽检品种是与群众日常消费关系密切、消费量大的生畜肉、蔬菜、植物油、水产品、酱腌菜、自制熟肉制品、自制面制品、非发酵豆制品、火锅底料、餐饮具、生食水产品、粉条、纸巾/湿巾等13类食品及相关产品。其中,在植物油种类的抽检中,金乡县金乡街道兄弟俩土豆粉店抽检的大豆油,检出酸值、过氧化值超标;在金乡县金乡街道四叶草米线馆抽检的大豆油,检出酸值超标。此外,在金乡县金乡街道春谷粥铺抽检的自制胡萝卜咸菜,检出苯甲酸超标;在金乡县金乡街道殷庄解家煎包店抽检的萝卜丝咸菜,检出苯甲酸超标;在金乡县金乡街道李伟甏肉干饭店抽检的熟猪肉,检出沙丁胺醇、亚硝酸盐超标;在金乡县金乡街道粥天粥地饭店抽检的熟羊肉,检出沙丁胺醇超标;在金乡县金乡街道昊南甏肉米饭店抽检的馒头,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在金乡县金乡街道春谷粥铺抽检的花卷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

目前,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等相关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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