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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第二批清单公布

2016/4/17 9:54:05 来源:财新网

包括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政实施后,客观上确实会提高消费者的总体税负水平。但因存在一定税率优惠,对具体商品而言则是“有升有降”

(记者 邢昀)时隔一周多,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第二批正面清单4月15日晚间公布,共有151个8位税号商品,包括血压测量仪器等医疗器械相关产品,以及生鲜、水果、部分保健食品等。

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称,两批清单涵盖了跨境贸易电商服务进口试点期间实际进口的绝大部分商品,可满足国内大部分消费者的需求。

为避免工业原材料等商品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渠道进境,同时便于日常征管操作,跨境电商新税政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只有列入清单的商品能够按照跨境电商新税政执行,享受部分优惠,其他产品则要按照一般贸易或其行邮税进口。

4月7日第一批清单发布,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涵盖了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儿童玩具、保温杯等。由于部分政策不明确,跨境电商受到不小的影响。

4月15日第二批清单公布,共包括151个8位税号商品,主要包括血压测量仪器等医疗器械相关产品,以及生鲜、水果、部分保健食品等。

清单明确,依法需要经过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4月15日晚食药总局的意见也一并发布。

以医疗器械相关产品为例,食药总局明确,税则号列对应的“中文货品名称”同医疗器械产品不能一一对应,其中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按照医疗器械法规申报注册或备案。依法获准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产品,方可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口。

食药总局提醒消费者,购买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或未注册、备案的保健食品,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是否注册、备案,可通过食药总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查询。

关税司还就有关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对于新税政是不是会加重消费者税负,上述负责人表示,由于此前行邮税存在50元免征税额,消费者购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相当一部分不用交税,新政实施后,客观上确实会提高消费者的总体税负水平。

但新政在税率设置上暂给予一定优惠,大部分商品的综合税率水平为11.9%,低于调整后的行邮税税率和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率,上述负责人称,对具体商品而言则是“有升有降”。“新政”有利于电商企业降低物流成本、缩短通关时间,电商企业可以化解部分成本,对母婴类等大众消费品的价格总体影响有限。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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