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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食品小作坊今后须持证上岗

2016/5/11 9:11:04 来源:河源日报

河源日报讯记者谢璟通讯员黄海潆  日前,记者从河源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推进会上获悉,我市将全面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今后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个体工商户,均须依照规定持证上岗。

现状:小作坊“多、散、乱、差”

经过普查建档,目前,我市登记在册的食品小作坊有1440多家,涉及食用植物油、腐竹、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酒类产品生产等多个品种。

据了解,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普遍存在环境卫生状况较差、食品安全法律意识淡薄、原料进货把关不严、生产过程控制不力、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小作坊“多、散、乱、差”的整体行业状况没有得到明显改观。部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滥用食品添加剂,甚至非法添加、使用劣质原料,掺杂使假生产不安全食品。

应对:食品小作坊须持证上岗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作为一种传统的食品生产经营形式,对食品安全的影响不容小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下称《办法》)4月1日已正式施行,要求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个体工商户今后均须依照规定持证上岗。

《办法》明确要求,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并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不得从事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活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于近期制定并出台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目录(即负面清单),明确今后不能再进行生产的食品种类。

办证:符合申请条件20个工作日内可领证

根据《办法》规定,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者,应当向生产所在地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所生产食品的工艺流程图及生产场所平面图,生产加工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合同或村(社区)组织提供的允许作为生产场所使用的证明(所需资料依照各生产小作坊实际情况不同提交,更多详情可登录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官方网站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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