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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食品安全需善治

2016/5/16 16:32:03 来源:多彩贵州网

近日,有业内人士反映,西安街头一些卖稀饭的小贩所销售的杯装“牛奶”是由奶精和水勾兑而成,里边根本不含一点牛奶,这种“牛奶”对人是有害的。华商报记者在街头不同的地点购买了6份杯装“牛奶”,通过实验证实,这些杯装“牛奶”的蛋白质含量极低,连饮品都算不上。(2016年05月16日来源:华商报)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每百克生乳的蛋白质大于或等于2.8克,即便是奶饮料的蛋白质含量每百克也不低于1.0克。记者从摊贩那里购买牛奶,摊贩们都表示卖的是牛奶,可以放心使用。西安营养学会的专家对记者从不同摊贩那里购买的6份杯装“牛奶”进行专业检测,检测结果显示,6份杯装“牛奶”牛奶含量极低或没有。

甚至,如果这些杯装“牛奶”真如业内人士反映的那样是由奶精和水勾兑而成的,那么喝多了就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奶精又称植脂末,植脂末是由氢化植物油精提炼出来的,而氢化植物油中含有对人体有害的反式脂肪酸。2012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曾专门对反式脂肪酸摄入水平及其风险评估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过量摄入反式脂肪酸会增加心血管疾病的发病风险。

杯装“牛奶”在路边摊泛滥,一方面是由于商家的唯利是图、道德缺失;另一方面,是由于执法部门对小商贩监管缺位、处罚力度不大;而且,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也是杯装“牛奶”在路边摊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处理食品安全问题,要让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协会等共同参与到食品安全的保障过程中来。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善治是良法的目的。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版《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实施,进一步加大了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待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做到了有法可依,但是食品安全问题却依旧频发。对待食品安全问题,接下来我们更应该做到的是有法必依与执法必严。善治是良法的目的,只有推动法律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执法部门加强监管,法律才能真正起到约束和规范社会行为的作用,才能真正保障食品安全。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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