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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滕州一高中生称连续三天食堂菜里吃出虫子

2016/5/18 9:21:44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枣庄5月16日讯(记者 孟令洋)13日上午,大众网以《网曝滕州实验高中菜里吃出虫子 食药监局已介入》为题报道了学生在滕州实验高中食堂吃出虫子的事。13日中午,滕州实验高中多名学生向大众网记者反映,他们在中午吃饭时再次吃到虫子。高二学生褚某称,连着三天在白菜里吃出虫子。对此,滕州实验高中食堂负责人称,具体情况他还不太清楚。

13日中午,滕州实验高中多名学生再次向大众网记者反映,就在新闻报道的当天中午,他们再次在菜里吃到虫子。高二学生褚某告诉大众网记者,他知道之前学校菜里吃出虫子的事,“连着三天白菜都吃出来了”,在新闻报道当天中午吃白菜炖豆腐时再次吃出虫子。褚某称,不少同学都吃到了虫子,并把同学在菜里吃到虫子的照片给大众网记者看。

一位亲眼看见菜里虫子的高一学生楚某向大众网记者描述了当时的情形:“当时就是我旁边同学吃到的虫子,我们都是一个餐桌的。”楚某介绍,13日中午,滕州实验高中食堂午饭是两盆菜,一盆汤。她们一桌八个人分着吃。“当我同学吃到虫子后就是一声尖叫。”楚某说,那天中午吃到虫之后,她再也没去过餐厅吃了,“阴影面积太大了”。

此外,还有2名滕州实验高中的学生讲述了他们亲眼看到虫子的经历。

对此,大众网记者再次联系了滕州实验高中食堂负责人。对于13日中午多名学生在菜里吃到虫子的事,滕州实验高中食堂负责人称,具体情况他还不太清楚。

2002年,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制定了《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其中明确规定:明确禁止采购以下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对于滕州实验高中菜里吃出虫子一事,大众网记者将持续关注事情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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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学校食堂禁止采购生虫食品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2002年,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联合制定了《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该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该规定第十一条要求学校食堂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同时明确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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