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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确保中高考期间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

2016/6/1 9:09:52 来源:南宁日报

2016年中、高考临近,为保障高考顺利进行,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南宁市食安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南宁市中高考期间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食药、教育、公安、城管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据悉,此次行动一直持续到6月26日,全市设点中、高考考场的学校食堂、考生食宿点及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品流动摊点均为整治对象。

《通知》明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周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学校周边及以学生为供应对象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负责学校内部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环节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持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情况。督促其健全和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严禁加工过期变质食品。加强对肉及肉制品的采购使用管理,严禁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及肉制品。

教育部门负责辖区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检查督促学校开展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健康教育,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卫生安全防控措施,教育、引导广大师生科学、合理用餐。对未开展自查或自纠措施不落实的学校,按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城管部门负责对学校周边的食品流动摊点监督检查,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

根据《通知》,各县(区)、开发区要按照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整治,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责令限期整改,采取有力措施, 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降低事故损失和影响,并按要求按程序报告。对瞒报、漏报、迟报食物中毒事故的,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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