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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集中宣判13起走私冻品、食品案 29人获刑

2016/6/6 17:53:06 来源:中青在线

为打击走私冻品犯罪,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今天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13起走私冻品、食品案件公开宣判,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或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谭达军、谭子能、曾杰文、莫锦彪等29人缓刑至有期徒刑十二年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12月14日至2015年7月2日期间,被告人谭达军、谭荣敏从越南走私大米入境16679.85吨,偷逃税款3174.77万元;被告人谭子能、谭兆丰走私大米入境16464.35吨,偷逃税款3133.76万元。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谭达军、谭子能、谭荣敏、谭兆丰为牟取非法利益,逃避海关监管,从非设关地将大米从境外走私进境,偷逃应缴税款,其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在共同犯罪过程中, 谭达军起主要作用,属于主犯。谭子能、谭兆丰、谭荣敏起次要作用,属于从犯。最终判处被告人谭达军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二百万元;判处被告人谭子能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判处被告人谭兆丰、谭荣敏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13年底至2015年3月,被告人曾杰文、潘能园、文磊、邓锐华、吕霞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接受他人雇请,为被告人林畅榆等货主将在国外订购的冻鸡爪、冻猪脚、冻牛肉等禽畜制品经凭祥油隘、龙州那花等中越非设关的边境点运输至中国境内,并在南宁由冷柜车转运至国内的广州等地。其中,被告人曾杰文偷运冻品4135.965吨;被告人潘能园偷运冻品3970.96吨;被告人文磊偷运冻品1754.94吨;被告人林畅榆偷运冻品300.666吨;被告人邓锐华偷运冻品229.592吨;被告人吕霞偷运冻品99吨。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分别判处曾杰文、潘能园等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六年不等的刑期,并处人民币二万元至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在当天的宣判中,共有13起案件的29名被告人因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大米、活鸭、玉米、冻牛杂、冻猪肚、冻鸡爪等物品入境,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或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分别被判处缓刑至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人民币一万元至三千二百万元的罚金。

近年来,广西各级法院结合中越边境走私犯罪的形势和特点,加强与海关、公安、检察等部门合作,持续性的开展打击冻品走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化整为零”、“蚂蚁搬家”式的走私贩私行为,切实保障老百姓食品安全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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