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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骨汤里现肉虫 究竟是怎么回事?

2016/6/20 10:39:10 来源:今日播报

市民家里煮的排骨汤,如果发现有虫子,肯定没人敢喝。而眼下,有位市民想弄清楚,汤里疑似虫子的异物究竟是什么,又是从哪儿来的,没想到却相当不容易。

6月15日,樊城的张女士在立业路附近的一个肉摊上购买了30块钱的排骨,张女士说,排骨拿回家后,她就炖了汤,可这汤却没人敢喝。

市民 张女士:发现盛的汤里面有些不正常,我就拿筷子把汤里不正常的东西挑出来,挑出来就是一小颗一小颗的肉虫子。

张女士说,因为排骨汤是给住院的父亲煮的,除了冬瓜和盐,什么也没放,张女士疑心是排骨有问题,第二天上午就端着排骨汤却找肉贩,可肉贩却不买账。

市民 张女士:提过去他说这个肉不是他们的问题,可能是我存放不当,或者是当时进了苍蝇,我把苍蝇拍死了,进去了这个东西。

为了弄清楚肉汤里像虫子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东西,张女士随后又找到樊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米公所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到现场后,摊主出示张女士15号购买当天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尽管如此,执法人员却发现摊主提供的15号和16号两天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上,货主和目的地两项都不一致。15号的合格证明上,货主为钟才喜,摊主表示是他本人,目的地为米公市场,而16号的货主为王根红,目的地在长虹路上。

摊主:有时间杀猪杀多了,你也在拿票,他也在拿票,有时间老板发错票了,这是正常的,这不稀奇。

对于摊主的说法,执法人员表示,尽管检疫证明的内容必须与经营者的情况相符,但既然摊主拿得出15号的检疫证明,也很难说张女士那天购买的排骨有问题。

樊城区食药监局米公所工作人员:这个(投诉)是15号的,我们只认15号的。

执法人员表示,眼下,只能把张女士认为有问题的排骨送检,如果检疫后确实有问题,他们才能进行相关的处罚。由于摊主表示仍有15号当天没卖完的排骨,在张女士的要求下,执法人员对排骨取了样,但表示由张女士主张的送检,要由她承担费用,才能进行检疫。

樊城区食药监局米公所工作人员:有抽检任务的情况下才能抽检,(您的意思是说只能消费者自己送检)对,(执法部门没有抽检的权利吗)我的天,哪有经费撒。(来源:今日播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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