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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多公斤海鲜因违规入境被国检部门依法截留销毁

2016/6/24 9:28: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南京6月23日电(王苏毅 朱彬)船员出海想带点海鲜给家人尝鲜,不料却违反了相关规定,海鲜被依法进行了截留、销毁。23日,记者从靖江检验检疫局了解到,该局工作人员对入境供拆解废船“大进”轮下船的22名船员的携带物进行例行检查时,截获大量海鲜,数量和金额均超以往。

当天,检验检疫人员对船员携带物进行检查时,发现8个泡沫箱,内装水生动物产品,约有带鱼60公斤、黄鱼50公斤和其它海鲜10公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水生动物产品属于禁止携带进境物,不能入境。

“大进轮”船员解释称,这些水产品均是从国内购买,想带回去给家人尝尝鲜。不过,这些船员却无法提供国内购买的相关凭证,不能证明水产品的来源。而本艘中国香港籍“大进”轮先后经过阿联酋、印度和巴西等国家,船上鲜活动植物产品来源广泛、类别多样。为保障国门生物安全,检验检疫人员对相关船员进行了耐心细致地法律法规宣讲和解释,在船员的配合下,将这些水产品作为违规入境产品依法取样检测和截留、销毁处理。

随着暑期的来临,许多人选择去国外休闲度假,可能也有人选择购买当地特产带回国内。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市民携带、邮寄物品入境都需要注意。根据规定,由于活动物是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主要传染源和传播媒介,所有活动物(除猫狗外)均属于禁止携带、邮寄物品的范围之内。与此同时,肉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蛋及其制品、新鲜水果蔬菜等产品都被明令禁止携带入境。如需携带入境,应当事先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办理动植物检疫审批手续,取得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方可入境。(完)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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