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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将于7月实施氟盐、婴幼儿奶粉标识等4项新规

2016/6/29 16:02:36 来源:食品伙伴网

    据台湾“中央社”消息,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29日公布7月份实施的新规,包括保健牙齿含氟盐标示规定、市售婴儿奶粉强制标示饱和脂肪、反式脂肪和糖含量。

  台湾地区食药署食品组副组长许朝凯29日表示,食药署从7月起有4项安全管理新规范上路,包含市售婴儿与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营养标示、食用盐品的氟含量标示规定、标示鸡蛋友善生产系统、食品使用的牛樟芝原料要先备案。

  过去市售包装婴儿与较大婴儿配方食品的标示,没有强制要标示饱和脂肪、反式脂肪和糖含量;许朝凯说,7月1日起这些都列为强制标示项目,与一般食品标示管理一致,且标示格式、单位和数据修整方式一致化,营养素含量相关信息需清晰明确呈现。

  许朝凯称,台湾龋齿发病率偏高,有37.3%,且12岁学童的龋齿平均有2.58颗,高于世界卫生组织标准1颗。为了防治龋齿,参考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及各国作法,在食盐中添加氟化物,并规范标示规定,在7月1日实施。

  氟盐开放给小包装家庭用食盐使用,用量以氟离子200ppm以下;加氟盐品应符合使用范围,且品名应以氟盐、含氟盐、加氟盐命名,标示也必须注明并同使用含氟盐及氟锭应咨询牙医师、限家庭用盐等醒语;可在包装上宣称标示“可帮助牙齿健康”。

  至于标示鸡蛋友善生产系统,分为丰富化笼饲、平饲、放牧。新规规定鸡蛋产品若经认证为友善生产系统,应依实际生产系统标示。

  有些民众会购买牛樟芝产品,但牛樟芝是台湾特有真菌,为确保消费者选购权益,台食药署权衡市售产品样态、科学实证,规定食品使用牛樟芝为原料时,商家应具备原料的详细加工或制作过程、规格及90天喂食毒性试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上市前送台卫福部备案,这项规定在7月11日施行。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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