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山西省食药监局公布120批次食品的抽检结果,其中有4批次腐竹不合格,全部为河南生产,均检出甲醛次硫酸氢钠。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药监局已采取封存、下架、召回等措施。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不合格腐竹销售企业及标称生产企业:
销售企业
运城市盐湖区北城冯周记火锅店
运城市盐湖区西城牛印象饭店
运城市盐湖区南城百川红醉成都吧式火锅店
运城市盐湖区存才面食馆
标称生产企业
河南省许昌县苏桥鑫鑫豆制品加工厂
河南省焦作市郎禾食品有限公司
河南省许昌县苏桥鑫鑫豆制品加工厂
河南省焦作市郎禾食品有限公司
■链接
甲醛次硫酸氢钠 (吊白块),常用作工业漂白剂、印染还原剂。其中所含甲醛属细胞原浆毒,其水溶液在60℃下就会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在120℃的高温下发生氧化作用可产生甲醛、二氧化硫和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可使人头痛、乏力、食欲减退等,食用掺有甲醛次硫酸氢钠的食品后,可引起过敏、肠道刺激、食物中毒、肾脏受损等疾病。食品生产者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入甲醛次硫酸氢钠,原因可能是以改善劣质腐竹的感官性能,以次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