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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吹哨人”最高奖励60万元

2016/7/30 9:23:42 来源:晶报

晶报讯(记者 詹雯 实习生 钟启玄)7月25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深圳财政委员会联合印发的《深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提到,从8月1日开始,深圳市将启用“吹哨人制度”,旨在鼓励业内人士举报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业潜规则,举报者最高将获得60万元奖励。

“吹哨人”

最高可获60万奖励

据了解,《深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自2012年实施以来,在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积极举报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线索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2015年新《食品安全法》的正式实施,深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办法》展开修订工作。今年7月25日,修订后的《办法》由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深圳财政委员会联合印发,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记者了解到,《办法》中提出建立了“吹哨人”制度,鼓励业内人士举报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业潜规则。在这一制度规定中,创设企业内部自主纠偏制度,即要求企业公布举报电话,对正式员工举报食品安全问题,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最高可获得60万元奖励。

奖励具体标准为:企业已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了社保的员工举报,提供线索证据并经查实的为一级举报,按实际入库罚没款的30%给与奖励,最高不超过60万元。只提供线索并经查实的为二级举报,按实际入库罚没款的10%给与奖励,最高不得超过30万元。

举报生产日期虚假

可获得奖励

《办法》调整了奖励范围,进一步明确了可给予奖励的食品安全举报的条件。增加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食品、食品添加剂超标等几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的奖励等。

在举报奖励等级和金额上,《办法》将举报奖励调整为两级,并增加了精神奖励。对作出罚没决定且有罚没款实际入库的,一级举报按罚没款入库金额的5%,二级举报按罚没款入库金额1%的比例予以奖励;对于举报违法制售、使用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私屠滥宰的“黑窝点”,将餐厨废弃物、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销售的,有罚没款实际入库的,一级举报按罚没款入库金额7%,二级举报按罚没款入库金额3%的比例予以奖励。对于多项没有罚没入库的举报情况将予以精神鼓励。

“吹哨人”制度

就是知情人士的爆料制度,而知情人往往又是内部人,作为知情人能够尽早发现问题,吹响哨声,大幅度降低监管成本,对不遵纪守法的企业则可起到堡垒从内部攻破的作用。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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