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让食品安全中的“哨声”响起来

2016/8/2 7:48:49 来源:信息时报

最新修订的《深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8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的突出特点是探索建立了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正式员工举报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业潜规则,最高奖励可达到60万元。深圳市有关部门表示,吹哨人制度是一种制度创新,相比政府动用大量财政加强监管,其代价要低得多。

事实上,近年来曝光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举报人多是企业内部员工,譬如南京冠生园月饼事件、上海染色馒头事件、上海福喜事件,莫不如此。缘此,舆论对建立吹哨人制度呼吁已久,此次深圳开先河,或将掀开各地推广的序幕。

深圳此次制度构建,有着明显的层次感。该办法首先设置了企业内部自主纠偏制度,即要求企业公布举报电话,对正式员工举报食品安全问题,查证属实的予以保护和奖励;在此之上,鼓励员工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安全违法行为,并予以保护和奖励。也就是说,制度构建的立意,并没有直接将员工与企业对立起来,而是置于内部自主纠偏的机制中,一起参与企业的管理和运营。

如此制度设计既增强了企业员工的“主人意识”,为了避免企业因重大安全违法事件破产而失业,他们会从自身做起严把质量关,发现安全隐患会向企业内部举报;该制度也促使企业努力将质量安全隐患消化在内部,因为消极对待内部举报,或将面临职工诉诸监管部门的举报风险。这相当于促成了企业的“内部治理”与“社会共治”相结合,先“自治”再“共治”,“自治”是为了避免“共治”中损失惨重;“共治”是为了震慑和弥补“自治”的不足与惰性。

尽管这套政策不乏创意与亮点,却也留有一些“补丁”待打。比如,或是受上位法的约束,深圳的办法在举报人保护方面着墨并不多,只明确要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予以相应保护。但后者对举报人的权益保护并没有形成较为安全的体系。须知,有奖举报和举报人权益保障,是吹哨人制度一枚硬币的两面,后者甚至可视为前者的鼓励措施之一。再如,鼓励举报的对象是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了社保的正式员工,这对农产品领域,以及食品“黑作坊”、私屠滥宰“黑窝点”、餐厨废弃油脂加工回流等领域,会形成“盲区”,因为这些领域基本没有“企业正式员工”。

不过,深圳做法无论如何都具有开创价值。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介绍新《食品安全法》时指出的,社会共治应该是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一个新的原则、新的理念。在推进社会共治中的每一次立法尝试和实践进步,都值得被点赞。尽管或有些缺憾,但只有积极上路才能逐渐拾遗补缺。关键要让食品安全中的“哨声”响起来,接下来要考虑的是怎样让“吹哨人”底气更足。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