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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食用油无标签 经营者被罚一万元

2016/8/3 10:12:09 来源:湄洲日报

  莆田网讯 7月27日,仙游县榜头镇陈某因购销外包装上无标签的食用油,被市场监管部门没收食用油1桶,罚款1万元。

  6月16日,榜头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对陈某经营的宾馆进行检查,发现待用的外包装上无标签的食用油1桶,陈某的行为涉嫌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被立案调查。

  经查明,陈某至今共从鲤城一食杂店内购进外包装上无标签的食用油20桶,用于其宾馆餐厅经营餐饮消费,价格为110元/桶。至被查止,已售19桶,货值总额2200元。这些待用的外包装上无标签的食用油用于其宾馆餐厅经营餐饮消费,且未建立账目。

  陈某采购和使用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情形。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责令陈某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湄洲日报记者 林嫔 通讯员 郑云林)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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