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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霉大米”幼儿园续:吊销办学资格对家长赔偿(2)

2016/8/10 11:27:27 来源:新华网

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霉变和感官性状异常的大米不宜食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冠童幼儿园使用霉变大米,属于生产经营霉变食品的行为,当事人行为针对的是幼儿群体,社会影响较为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属于明知故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吊销其《餐饮服务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冠童幼儿园法人代表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此外,南岗区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对冠童幼儿园作出停止招生、停止办园及吊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南岗区卫计局组织专家组确定了儿童体检方案。7月30日,哈尔滨市儿童医院开辟了儿童体检绿色通道,组织专家利用休息日为儿童进行体检。区教育局通过点对点发短信、打电话等方式,逐一通知到全体儿童家长,共有32人参加体检。

哈尔滨市儿童医院专家对每名儿童的体检结果进行评估,针对部分儿童检测出的心肌酶高、转氨酶高、腹腔淋巴结等问题,专家认为,很多因素可能导致这些现象,如上呼吸道感染、气管炎、肺炎、细菌、病毒、支原体感染、药物因素等。

目前,南岗区政府已协调冠童幼儿园以一次性支付现金的方式,退还家长未发生的费用,赔偿3个月园费,并为每名幼儿购买一份5000元健康保险。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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