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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何以频频发生

2016/8/31 8:44:13 来源:华商报

8月22日,榆林市绥德县第五幼儿园出现一起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数十名幼儿午饭后出现呕吐现象,随后有35名幼儿住院治疗。绥德县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文件就各类学校食堂开展专项整治。

近年来,学生集体食品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仅在榆林市而言,2011年至今,靖边、定边、横山、府谷、榆阳、绥德等县区都曾发生过数十人以上的学生食品中毒事件。其中,发生在榆阳区鱼河中心小学“4·22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中,中毒人数达251人,此事引起全国关注并被列入百度词条。面对这些大规模学生中毒事件,我们实在无法安然处之,气愤、担忧是每个读者看到这样信息的共同感受。

然而每次事件过后,我们鲜有听到有个人甚至集体为事件担责,也没有人对受害学生表示歉意,我们听到的只有“家长情绪稳定”,好像只要善后做得好,没出人命,就万事大吉了!

在学生集体食品中毒事件中,调查结果固然重要,但只知道事件起因则远远不够,试问,有哪几次中毒事件中学生们吃的是一样的东西?发生过问题的学校可能会引以为戒,更多没有发生过中毒事件的学校往往会对此不够重视,成为下一个“定时炸弹”。

其实,要想减少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归根结底还是在重视程度上,磨刀不误砍柴工,做好日常监管和责任制,才能真正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例如,食品卫生监察部门应该对各学校的食堂检查做到常态化、透明化,从从业人员资质到食材购买渠道、制作过程、安全使用、环境卫生都要有严格的规定和制度。不仅要定期突击检查,还要将检查结果公开。另一方面,从制度上对学校负责人形成约束,提高他们的警觉性,学校食品安全和卫生不但要和校长的考评挂钩,还有做到严厉和严格。学校一旦被查出食品安全上有问题,就要对负责人做出处罚,并向社会公开通报。

在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上,无论是学生还是家长处境都极为被动,他们一方面是此类问题最大的受害者,另一方面又完全无法预防事件的发生。所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就应该切实负起责任,而这种责任不能单靠自觉性,必须要有强有力的制度约束。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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