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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包子中加铝 7名店主被判有罪

2016/9/23 17:35:19 来源:贵阳晚报

  9月22日,遵义市播州区法院对此前当地影响较大的“毒包子”事件进行公开宣判,6案7名被告人,均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其中一名使用100斤非法添加剂的被告人,被判处10个月刑期,并处万元罚金。

  去年底, 原遵义县(现为播州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县城里有多家包子店使用非法添加剂。在进行前期摸排后,监管局初步认定,县城刘朝友、赵云兰、严明芳、何瑞明、杨国友和杨国全、李锦健6家包子店涉案。

  据介绍,在决定对上述6家店铺进行查处时,监管部门为避免走漏风声,行动前将所有人员手机全部收缴,然后进行突袭。去年12月25日,监管部门最终查实,刘朝友等6家包子店,均不同程度使用了添加剂“香甜泡打粉”。之后,因涉嫌犯罪,上述6案的7名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

  9月22日,播州区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朝友等人为缩短面粉发酵时间,改善包子、馒头的口感及提高松软度,往包子、馒头里非法添加泡打粉,导致其生产的食品,不同程度含有铝,而这一物质,在国家食品标准中为“不得检出”。

        法院查明,自2014年12月24日以来,刘朝友先后两次购进泡打粉4件200包,共计10万克(200斤),并在生产包子、馒头过程中,非法添加了100包共计100斤泡打粉,向公众销售。其余6名被告人,也不同程度添加了泡打粉。

  据悉,刘朝友生产的包子中,铝含量最高达258mg/kg。使用泡打粉最少的被告人李锦健,共计非法添加了2包2斤,其生产的包子中,同样检测出含有铝。

  9月22日,播州区法院一审判处刘朝友等6人不同程度刑期,并判处6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得从事生产、销售食品活动。情节轻微的李锦健,法院判其构成犯罪免予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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