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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罂粟壳“提鲜”将追究刑责

2016/10/12 9:51:51 来源:江南都市报

    江南都市报讯 记者汪清林报道:10月11日,省食药监局发出《关于严厉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的通知》,严查用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提鲜”的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罂粟壳是成熟的罂粟果去掉籽后的部分,把它放在汤里会煮出“鸦片”成分。久食的人会上瘾,出现发冷、出虚汗、乏力等症状,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和消化系统造成损害,对人的肝脏和心脏也有一定的损害。

   近年来,在食药监部门和公安部门重拳出击下,我省陆续查处了一些使用罂粟壳作为食品调味料的违法违规行为。但仍有少量餐饮服务单位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在自制火锅底料、自制调味料时,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招揽“回头客”。

   《通知》要求,各地食药监部门要将违法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作为餐饮服务环节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对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麻辣烫店、麻辣香锅店、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单位,以及美食街、夜宵城和校园周边等餐饮消费聚集区域的突击检查。要将火锅底料和调味料作为监督抽检的重点品种,加大对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指标的检测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将群众举报投诉、舆论媒体关注的食品和餐饮服务单位列为重点抽检对象,抽检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同时,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准购买和使用来源不明、标识不清的火锅底料和调味料等食品;自制火锅底料、调味料等不得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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