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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非法捕捞水产品被逮捕

2016/10/12 11:10:10 来源:莆田网

  日前,秀屿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翟某幸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批准逮捕,这是该院自今年福建省海洋伏季休渔期以来批捕的首例案件。

  今年5月16日12时,福建省北纬26度30分以南海域禁渔期开始后,秀屿区南日镇翟某幸纠集裴某某等3人驾驶改造的铁皮泡沫船,使用潜水脉冲捕鱼网具到达禁渔区乌丘屿(北纬26度30分以南)附近捕捞水产品达5次,价值达到2万多元。8月25日,该渔船在非法捕捞过程中被秀屿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当场查获,经检测,该船携带作业的潜水脉冲捕鱼网具系法律规定的禁用工具。

  秀屿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翟某幸组织他人在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并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秀屿区检察院在对本案作出逮捕后,邀请了渔民代表、侦查人员、渔政执法人员进行谈心。被邀请人员普遍认为,对此案件依法惩处,能在社会上起到积极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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