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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本月起网络美食更安心 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有新规

2016/10/12 14:33:26 来源:大江晚报

10月1日起,《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下称办法)正式执行,这引起很多“吃货们”的关注。该办法对网络食品交易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者、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不得从事的行为及违反规定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作了详细的规定。我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表示,该《办法》的出台填补了一些监管执法和处罚的空白,使监管有了“抓手”,但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仍是个难题,有很长的路要走。

义务和责任很明确

《办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未履行相应备案义务且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不具备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条件,不能保障网络食品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与安全性且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罚款。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要求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等制度的或未公开以上制度,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未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未记录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相关信息且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未按要求记录、保存食品交易信息且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公示特殊食品相关信息,且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通过网络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由属地监管部门处3万元罚款;网上刊载的食品相关信息与食品标签或标识不一致、网上刊载的非保健食品明示或暗示有保健功能、网上刊载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信息明示或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提高免疫力等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将给予经营者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使网络食品监管更具操作性

《办法》出台,多方关注。各地、各级食药监局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也都关注到了新出台的《办法》。

“以前《食品安全法》虽然对网络食品安全也有提及,但寥寥数句并不详细,现在《办法》出台是进一步的铺陈,规定更明确具体,解读得更清楚。”芜湖市食药监局稽查支队张队长说。他表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是个难题,各方都在摸索中。一直以来,稽查支队都担负着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的重任,今年截至目前,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电话12331接到200余起食品投诉举报电话,其中网络食品安全达几十起,这些网络食品都是在芜湖生产或销售的,稽查支队要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每年,省食药监局会统一组织“网监行动”,对各个地市的食品销售网站进行排查,发现涉嫌销售假冒等违法行为的经营主体,再移交给辖区的监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办法》的出台对执法更有利,使网络监管有了抓手,有依据可操作。”张队长说。

市食药局食品消费监管科还提前带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学习了《办法》规定。该科胡科长说,今年4月,科室就组织了全市网络订餐专项检查行动,约谈了美团外卖、百度外卖、饿了吗三家第三方交易平台,下线处理了四、五百家不符合入网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今年9月,科室再次约谈该三家,提前带领它们学习《办法》规定,为《办法》正式执行做准备。食品流通监管科张科长也表示,“《办法》出台填补了一些空白。”监管人员也坦言,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有很长的路要走,《办法》并非“万能”,还需要向外地学习监管新理念。(来源:大江晚报 作者:李贾 储欢欢)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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